Monday, March 08, 2010

感謝羅志祥!

今日,我做了一件本應是二十年前做的事,就是去追星!

2010年3月7日『 大埔超級城 x 羅志祥「羅生門」簽唱會』

昨晚零晨兩時多,才無意在網上發現我近來勁愛的羅志祥今日就要來港開簽唱會,我即時同已經睡著了的老細說這件事,因為簽唱會是只會一年才可以在香港舉辦一次(要是每年都發片的話),非常難得。想不到他第一個反應是:『咁聽日咪車你去o羅』。
今日一時多已經到達場地,但真的意想不到,我竟然早到個多小時,也只能站在二樓的第三排人海之中,簡直是沒有辦法可以看到台的。
我不停的對老細講,如果真係太迫看不到,那我便不看了,因為我也不想他要一直悶在大埔幾個小時。
想不到他比我還積極,很快幫我找到一個不太差(其實都已經沒有好的)位置站著,再叫我站在那邊等他,他去買一張凳仔給我站上去。站了上去後,真的似乎可以看到台,於是我便叫他去行街,或剪髮,我走的時候再聯絡他。
但不論我講多少次叫他離開,他也仍是站在我後面,說些有的沒的,陪我渡過我這個多個小時。
接近三點,人群開始起哄,每有人影出現,大家都以為是羅志祥,非常興奮,我也沒有想到,後面的人會迫過來,讓我差點掉下。
這時,老細就從我後面緊緊的捉住我的腰間,保護著我......
好感動啊!
他見我拿大機不能舉高拍,還從袋中拿出G10,竟然他有為我預備另一部相機做後備!

我覺得今日有時光倒流二十年的感覺!活動中播出新專輯上的每一首歌我都跟著一起唱(因為我已聽到背熟),一起尖叫,一起回應那句『告訴我妳們愛誰!』......非常開心!我真的做了一件二十年前沒有做的事,享受了一個二十年前沒有享受過的感覺。

不過我只看了二十分鐘,開始第一個遊戲時,我就離開了,因為我真的怕他會很悶。
而且,對比起這個從後面保護著我的這個男人,台上的羅志祥又算甚麼呢?我喜歡的時候,還不是可以從youtube中隨時隨地看一千次重播吧?但我真的真的意想不到,結了婚十一年,有兩個小朋友的一個無業媽媽,竟然還有一個如此的老公,專車接送、買埋凳仔、帶定相機,支持這個年過三十的傻婆去追星!

甚麼是愛呢?我以前認為,『愛情』其實只是人類這種動物中,在適育年齡期間,荷爾蒙刺激出過多多巴胺所引致的生理及心理反應。所有在追求異性時所做出的異常舉動,都只是生理的現象,再令人驚嘆,心動的,背後都只是因為荷爾蒙的影響,不要看得太過認真。

今日,我好肯定說我老公是超愛我的,不是因為他說多少甜言蜜語、給我多少家用、每日報到幾次、送我甚麼禮物......是他能真的讓我感到自己很幸福,很幸福,能嫁給他,是我一生中最值得自豪的事!感謝神!